摘要:经过为期7个月的确认申报资格和公示资格初审、复核、综合评价到最后的公示,2017年10月底, 光大环保喜获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荣誉证书,这标志着光大环保诚信守信的企业形象得到了充分见证!
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公示条件企业的合同信用信息等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对企业在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行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认定标准并进行自评,对六大方面:(一)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创新能力(二)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三) 合同行为规范(四)合同履约情况(五)经营效益水平(六)企业履约责任和售后服务执行等的情况进行深入评估和综合分析,如实上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审查和社会公众平台的监督,最终得到了市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一致认可。
“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取得是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上下齐心收获的成果,同时也表明了广大客户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我公司将继续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规范合同履约行为,不断提升合同信用水平,为提升管理品质和打造优秀企业品牌而不懈努力,持续前行!